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陈芳发布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174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鼓舞干劲、树立典型、凝聚力量,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为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贡献力量,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1.先进党支部2个(包括1个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9名(其中学生支部6名,教工支部3名);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支部坚强有力。各党支部能够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注重思想建设;经常深入班级、课堂、宿舍,坚持服务师生;支部团结和谐,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教工党员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和服务群众方面,学生党员在自身学习、服务班级、服务同学方面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机制完善。能够很好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重视支部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4.发展成效显著。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和个性化办学要求,团结带领本支部党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或保证本支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群众满意度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知识水平,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

3.积极投身学院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求实创新,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4.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为师生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三、评选办法

1.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申报或推荐,并认真填写申报表或推荐表(用于评审和公示)。

2.党总支对被推荐的人选和支部进行评选,研究同意后,在学院党建网公示3天。

四、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各党支部完成民主评选和推荐工作,并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X307办公室,材料填写务必规范(邮箱:841619931@qq.com)。

2.6月15日前,评选工作小组完成评议审核后进行公示。

 

 

附件:

 

1.附件一:先进党支部申报表.doc

2.附件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海洋之神登录入口党总支

                                                                          2016年4月6日

终审人:陈芳